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被任命为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6月22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人民大会堂向第五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主持了颁发任命书仪式。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被任命为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了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他们是:主任沈春耀,副主任谭惠珠、张勇,委员刘廼强、陈冬、陈弘毅、武增、莫树联、黄玉山、黄柳权、梁美芬、韩大元。1997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成立香港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研究室,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每年都会召开一些非正式的会议,就香港基本法实施中的问题交换意见。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共有12名,内地人士和香港人士各6人,任期5年。所有委员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第四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已经结束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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