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亚太地区法律精英;发展亚太地区法律平台;推进亚太法治一体化研究基地形成,亚太法学院将于8月下旬组团前往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几国知名高校法学院等相关机构访问,以加强和促进东南亚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现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校内表现及成绩公开选拔优秀在校生1-2名一同参加东南亚交流学习。报名条件:亚太法学院在校学生;英语水平优秀;积极参加和协助亚太法学院以往项目和活动者优先。此次行程部分费用个人自理。感兴趣的学生请于6月30日之前把个人材料发到邮箱。
联系人:张毓婷
联系电话:62513525
邮箱:rucapil@163.com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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