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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法学研究院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聘任仪式暨亚太经济一体化与法治新思维、新常态研究员会议顺利召开

125日,亚太法学研究院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聘任仪式暨亚太经济一体化与法治新思维、新常态研究员会议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顺利召开。此次会议不单是亚太法学研究院召开的一次导师见面会,也是一次致力于探讨如何推动亚太经济及法律一体化建设的研讨会。

此次会议由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东教授主持。与会的各位老师,包括一直在本研究院担任校外导师的老师,如司法部研究室研究员洪英老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鹏老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总监李祝用老师;也包括即将被聘为研究院校外导师的各位老师,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渎职案件检察处处长李京老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主任牛正良老师,天津奇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傅彤老师;未能参会的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主任詹昊老师则由其助理代为出席。

大会的第一阶段,首先由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致开幕词。然后,杨东副院长对各位校外导师做了简短的介绍。接着,由研究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副院长丁相顺教授和石佳友副教授向新晋的四位校外导师颁发了亚太法学研究院校外导师聘书。会场内的掌声此起彼伏。

大会的第二阶段,由韩大元院长发言。他先向四位校外导师表示了祝贺,并感谢他们对亚太法学研究院的支持。然后,他简要地介绍了亚太法学研究院设立的背景及目标。韩院长指出,亚太法学研究院将亚太地区的法律与经济,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旨在为推动整个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和法律一体化提供战略性指导。韩院长还提到,东亚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在民法、刑法、行政法等诸法领域都有共通之处,在社会经济等领域也都有着可以互相借鉴的有利资源,研究院在进行理论研究时,要注重从不同专业的角度,深入交换意见,以为推动实现亚太经济法律一体化做出贡献。最后,韩院长再次对各位校外导师的到来,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大会的第三阶段为讨论阶段,各个校外导师都针对亚太经济和法律的一体化建设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其间韩大元院长指出,在大数据时代,不应过分强调刑法的社会规制功能,应充分协调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使整个法律秩序能有效满足大数据时代的要求。傅彤老师对韩大元院长提出的观点表示了赞同,指出我国目前的法律秩序,无法有效的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并同时对亚太法学研究院各位同学参与我国未来的法制建设,表示了殷切的期待。

大会的第四阶段为校外导师代表发言阶段。牛正良作为校外导师的代表,表达了他对亚太法学研究院聘请其担任校外导师的感谢,以及重回母校的怀念之情。他还谈到,在亚太经济一体化和法制一体化的浪潮下,我们应当明确刑法的辅助性,着重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李京老师则表示,亚太经济一体化离不开法制的一体化,经济一体化必须在法治思维下推进。傅彤老师则着重谈了大数据时代下法律制度的变革。

最后,各位同学都积极向老师提出了各类问题,老师们也都一一耐心地进行了解答。大会在师生间热烈交流的良好氛围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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