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两办意见,助推仲裁发展——
“大家谈仲裁”首场沙龙在京成功举办
2018年6月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亚太研究生院主办的"大家谈仲裁"首场沙龙活动在京举办。本次沙龙的主题是:《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对仲裁的影响和发展。受邀出席的嘉宾有最高院研究室法官曹守晔、原国务院法制办司长卢云华、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李锐、司法部研究室研究员洪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连斌、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薛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资深记者李景芳、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穆子砺、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院副主任郭峰、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全国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丽霞、法制网总编助理陈虹伟、人民法院报记者陆茜坤,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院副主任郭峰主持本次沙龙,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院的研究生参与本次沙龙。
今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了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方向和基本原则,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建设事业做出了明确的规划与指导。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意见。6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意见》回答记者问题。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任命了首批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八名法官。6月29日上午和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市和西安市揭牌。本次高规格的沙龙紧密围绕该《意见》展开深入学习讨论,对国际仲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沙龙伊始,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代表亚太法学院向在场嘉宾致欢迎辞。周漪青副院长对各位嘉宾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对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进行介绍。亚太法学研究院是致力于东亚共通法、亚洲共通法研究和学术交流,培养精通东亚各国法律的人才的摇篮,同时现已成为亚太地区培养精通亚洲法律人才的教育中心,亚洲法律人,括学术界、实务界进行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交流的重要平台。
沙龙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连斌就两办《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就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展开对比分析。作为和仲裁实务届紧密联系的教学科研者,宋教授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了《意见》对仲裁的影响。
最高法院高级法官曹守晔首先充分肯定了两办《意见》发布的重大意义:两办《意见》对中国仲裁是极大利好,必将有利于中国仲裁行稳致远,推动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不断完善一带一路营商环境,为参与国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然后,他介绍了最高法院落实两办《意见》的主要措施:譬如建立国际商事审判机构,任命商事审判法官,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出台相关办法规则, 明确工作机制 ,规范专家委员选任标准和程序,吸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专家,体现一带一路特色;按照《意见》有关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制定《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 ,明确国际商事审判机构受案范围,依法为国际商事仲裁、调解提供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方面的司法支持,并在便利、快捷司法审查的基础上积极执行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充分体现共建共商共享原则。最后,他就仲裁领域如何落实两办《意见》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把学习贯彻两办《意见》与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借两办《意见》东风, 完善仲裁制度, 及早发现大力培养选拔仲裁人才 ,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中外平等原则,提高仲裁公信力。 坚持仲裁国际化、信息化、法治化和现代化,注重培养战略思维、历史思维、创新思维和开放思维。
司法部研究室研究员洪英结合司法部工作职能,对《意见》中的“坚持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原则”及其具体举措进行了分析及回应,并从建立若干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构想、健全完善国际商事仲裁相关制度规范、发挥律师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仲裁领域的法治宣传工作、加强国际商事仲裁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资深记者李景芳以独特的视角从实践层面进行解读,对仲裁的国际化、仲裁司法、法院实体审查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各位专家学者在顶层设计方面对仲裁领域有更加科学、规范、适合中国国情的方案,同时结合对于国外案例和实践经验的思考,国外争端解决更加具有针对性,国内的争端解决机构可以进行选择与借鉴。
法制网总编助理陈虹伟提到,从实务的角度希望仲裁能有一个好的发展,而且希望有一个多元化的解决机制,纠纷不能只用诉讼一个手段来解决,行业调解也非常的重要,多元化解决机制能提高效率。未来还应通过其他机制进一步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公平性。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李锐庭长对《最高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谈了学习体会,并结合仲裁司法审查实践,对司法与仲裁的关系这一话题,从价值导向和问题导向两个维度进行阐释,并希望通过司法的支持,促进我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原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秘书长)穆子砺指出,“两办”《通知》明确了建立调解、仲裁、诉讼三位一体的多元文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此,我们要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的东方经验即诉讼与调解相结合、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制度,同时借鉴国际上ADR的发展对我国仲裁调解事业发展的积极意义。从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是一项非常神圣与光荣的职业,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行业,同时也是前景十分广阔的一项事业,在贯彻中央一带一路战略的过程中这种感受更为突出。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一带一路”建设参与主体的多样性、纠纷类型的复杂性以及各国立法、司法、法治文化的差异性。为此,从事国际争端解决的人员包括法官、仲裁员、调解员不仅要对相关国家的法律制度熟悉,而且还要了解相关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俗等,要善于打“组合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每一件具体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全国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根据自己二十多年的仲裁经验,谈及切身体会。仲裁在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中逐渐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但仍然有发展空间。将维权的意识充分普及,让企业充分知道仲裁的益处。诉前保全方面尚需统一思想,建议法院对仲裁的重视力度进一步提升,各方联动保障仲裁事业发展。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薛源同与会嘉宾分享了学习两办《意见》的体会,她对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法院为国际商事仲裁提供保全司法支持进行了分析,提出对“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选择的设想与建议。
沙龙最后,原国务院法制办司长卢云华对嘉宾发言进行点评与总结。卢云华强调,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与成就是各方努力的结果,对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组织本次沙龙进行高度评价。对于如何真正发挥两办文件确定的“一带一路”国际争端体制和机制的作用,“案件怎么来,案件怎么办”两个前提性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副主任郭峰主持了本次沙龙活动并认为:两办《意见》把诉讼、仲裁、调解有机结合,创建了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一站式平台,是对外宣讲中国故事的重要举措。对一带一路倡仪纠纷解决科学地提出了新思路、新办法。来自全国仲裁届、法学院校师生40余人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本次沙龙,各方专家提出了各自的宝贵观点,对于促进仲裁的未来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编辑:王书画/ 摄影:杨紫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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