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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仲裁法赋能国家战略,产融创新争议解决新范式”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5年9月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北京军民产融服务协会承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协办的“新仲裁法赋能国家战略,产融创新争议解决新范式”研讨会作为第十三届中国仲裁周重点活动之一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国际报告厅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杜焕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处长崔新民;武汉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院长、融勤仲裁院院长陈迈;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西安仲裁院院长徐文新;北京军民产融服务协会会长董刚;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国际仲裁研究中心主任傅郁林;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毅等领导出席本次研讨会,围绕新仲裁法与国家战略、产融创新争议解决等议题深入研讨。

(活动现场)

研讨致辞环节:锚定行业发展坐标,夯实仲裁赋能基础

该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主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处长崔新民作为致辞人,围绕仲裁事业发展与新仲裁法的时代意义展开致辞,新仲裁法在服务国家战略、争议解决的新范式创新中的关键推动作用,为本次研讨会拉开了序幕。

(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新民代表研究会致辞,首先对出席研讨会的各界同仁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中国仲裁作为仲裁领域年度核心交流平台,长期致力于推动仲裁理论创新与实务对接,此次研讨会依托仲裁周契机,围绕新仲裁法与国家战略、产融争议解决展开研讨,既契合行业发展需求,也为仲裁周的议题深化提供了实践视角。他提到,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始终以服务仲裁事业发展为核心,未来将持续联动各地仲裁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结合仲裁周的交流成果,在仲裁学术研究、人才培养、规则优化等方面发力,助力行业向专业化、国际化、规范化迈进,为新仲裁法更好赋能国家战略筑牢学术与实践基础。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新民)

主旨发言环节:解码仲裁法修改内核,阐释时代价值与实践意义

主旨发言聚焦“仲裁法修改的时代价值”,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发言。她以《以制度创新提升公信力与国际竞争力,护航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为题,指出新仲裁法的此次修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与党中央决策部署,旨在健全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对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意义重大。她介绍,现行仲裁法施行30年来虽发挥重要作用,但随发展面临新问题,修改既是落实党中央部署、发挥仲裁解纷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实践痛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举措。修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修订后共8章96条,核心修改包括明确仲裁事业发展要求、完善涉外仲裁制度、规范仲裁机构内部治理与仲裁员条件、推进仲裁实践创新等。她强调,新仲裁法施行前需做好宣传培训与配套规定制定,确保法律落地见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

圆桌研讨环节:聚焦产业协同创新,探索纠纷解决机制演进路径

圆桌研讨以“产业协同创新的纠纷解决机制演进”为主题,由北京军民产融服务协会秘书长黄云艳主持,圆桌研讨环节以“产业协同创新的纠纷解决机制演进”为主题,由北京军民产融服务协会秘书长黄云艳主持,她在开场中提到产业协同纠纷兼具“法律争议”与“专业技术问题”双重属性,需依托新仲裁法探索适配路径。

(北京军民产融服务协会秘书长黄云艳)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毅以《军工法治建设与军工仲裁事业》为题,分析军工纠纷“保密性高、专业性强”的特点,指出新仲裁法为军工仲裁带来设立专业仲裁庭、契合保密需求、适配项目周期三大机遇,强调需完善“法律保障-专业队伍-规则体系”架构。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毅)

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国际仲裁研究中心主任,北仲、贸仲仲裁员傅郁林以《仲裁的基石及其比较优势的实现》为题发言,从仲裁制度基石理论出发,剖析仲裁相较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比较优势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有专业性、自主性、高效性优势,也存在程序滥用风险、特殊领域仲裁受限、与国际惯例有差异的短板,并建议通过个案补规则空白、普及仲裁知识、推动机构参与国际竞争。最后她强调,新《仲裁法》需善意解释与实践落地,呼吁业界理性挖掘仲裁潜力。

(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国际仲裁研究中心主任,北仲、贸仲仲裁员傅郁林)

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西安仲裁院院长徐文新围绕军工领域争议解决展开发言,提出仲裁作为高效专业的诉讼替代方案已具实践基础,需进一步推动立法落地并完善司法配套与执行;军工装备采购等领域高价值合同争议多依赖行政手段,缺乏法律框架支撑,引入仲裁可平衡国有与民营军工企业的契约公平。针对当前军工采购争议程序不透明、民企权益保障不足、价格认定规则模糊等问题,可组建兼顾军工特性与合规性的专业仲裁员队伍,完善争议条款设计;同时需加强保险、数据模板等技术支持,通过“有限公开”程序平衡军工保密要求与仲裁透明度。

(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西安仲裁院院长徐文新)

武汉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院长陈迈以《仲裁规则创新分享》为题发言,分享武汉仲裁委员会在融勤仲裁规则方面的创新探索与实践经验,为产业特定领域的仲裁规则完善提供借鉴,展现仲裁规则创新对产业纠纷解决的推动作用。

(武汉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院长陈迈)

总结展望环节:凝练研讨成果,明确学术使命与实践方向

总结展望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杜焕芳,以《新型争议解决机制在服务国家战略中的学术使命》为题发言。他提出现行仲裁立法需适配军工、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衔接机构规则与法律;针对军工等行业对仲裁保密、专业的需求,以老挝电力公司电费跨境仲裁案为例,建议借鉴新加坡、英国模式建行业专属规则。他强调推动仲裁机构与国际接轨、优化仲裁员选任,推广在线仲裁并联动法院强化执行;后续由法律专家与企业代表工作组推进,短期梳理行业仲裁需求并试点保密程序,长期推动《仲裁法》修订、提升国际竞争力,优先在跨境商事领域落地。最后他指出,需通过立法与产业协同、制度与技术创新,提升仲裁专业性与国际认可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杜焕芳)

此次研讨会汇聚多方智慧,为新仲裁法背景下争议解决范式的创新与发展搭建交流平台,有助于推动仲裁制度更好赋能国家战略、服务产融创新领域的纠纷解决实践。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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