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中心,国际交流盛开友谊之花 人大法学院师生访问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并举办国际学生学术研讨会 夏日的东京,湛蓝的天空流淌在白云之间,各种口音的人群穿梭于你我身边,并不宽敞但鲜有堵塞的土地,被高矮不齐的楼房透过斜射的阳光划割成块状的、流光溢彩的街道。连续阴雨的天气预报仿佛是一个欲扬先抑的玩笑,美好的晴天像一个拥抱,以最惊喜的方式欢迎远道而来的人大法学院师生。 7月30日,在龙翼飞副院长的带领下,人民大学法学院日本游学考察团一行23人来到本次访学的第一站——早稻田大学法学院。 作为日本最富盛名的法学院之一,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在亚洲乃至世界法学教育界都具有重要地位,其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也有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2010年3月,早稻田大学法学院院长近江幸治教授带队访问人大法学院,举办首届“人民大学法学院—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国际学生学术研讨会,获得良好反响。本次人大游学团访问早大法学院也是增进双方学院情谊的一次重要回访。 早稻田大学法学院院长近江幸治教授、早稻田大学法学院本间靖规教授、犬饲重仁教授、今关源成教授、土田和博教授、尾崎安央教授、若林泰伸副教授等热情接待了人大法学院游学考察团一行。 近江幸治院长在欢迎致辞中说,作为中国和日本两国最优秀的法学院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不断开展合作、继续深化交流,对于促进两院师生的友谊、对于发展两所学校的交流合作、对于推动两个国家法学教育的共同成长都具有重要作用。近江幸治院长说:“本届‘早稻田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学生学术研讨会’是两个学院国际化发展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我充分期待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使得双方师生的交流走向更加深入。” 龙翼飞副院长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致辞,他高度评价了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在亚太地区法学教育交流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指出作为日本最知名法学院之一的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不仅为日本政治界、法律界、经济界培养了大批领军人物,同时也在中日两国法学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中发挥了促进沟通、深化联系的桥梁作用。“本次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团访问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就是要继续加深双方的深厚友谊,为两院发展更深层次的亚洲法学研究战略合作打下坚实基础。”最后他预祝本次“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学生学术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学术本位一直是我院赴日游学团的鲜明特色,学生在海外知名高校做学术报告更是开创了我国法学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新模式。早在2010年,我院就在立命馆大学举办了首次学生海外学术报告会,引起良好反响,充分展现了我院教改的成果与人才培养的质量。此次访日,经杨东老师与日方院校反复联系、协调,我院国际学生学术报告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将在早稻田大学、一桥大学、立命馆大学举办高质量、多层次的学生学术报告会。 在双方互赠礼品之后,“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生学术研讨会”正式拉开帷幕。我院杨子强、赵一单、胡悦、胡润田、任晓杰等5位研究生先后就民事诉讼法修改、金融ADR、集合投资计划规制、互联网行业反垄断、中国公司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学术报告。早稻田大学法学院本间靖规教授、犬饲重仁教授、土田和博教授、尾崎安央教授、若林泰伸副教授等10位师生分别为报告作了精彩点评。 我院2011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杨子强同学首先出场,作了《中国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若干问题》的报告,介绍了正在进行中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的主要内容。他以今年4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二审稿为基础,从市场经济背景下民事诉讼模式转型、民事诉讼纠纷解决能力的提升、当事人诉权与诉讼权利保障等三个法律修改的主要背景入手,详细介绍了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强化、审前准备程序的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的设置、小额诉讼程序的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创设、证据及时提出主义的提出等本次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的主要内容。他指出,民事诉讼法作为重要的部门法,其修改是一项内容复杂、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在法律修改通过后,相比批评与质疑,更重要的应是针对新修改内容进一步细化程序设计,根据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司法解释,保证立法意图在实践中不被歪曲。杨子强同学报告新鲜的素材、详实的数据与规范的表述得到了早稻田大学中本间靖规教授与中山羲丸博士的高度评价。本间教授还为报告专门撰写了评述意见,他说,民事审判活动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契合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如何在及时与公正之间寻找到平衡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本次中国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强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前准备程序、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等将为日本学者提供饶有兴趣的研究素材。最后他再次肯定了杨子强同学所提供的宝贵资料的价值,并希望日后加深中日两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交流与合作。 我院201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赵一单同学作了题为《金融ADR的比较研究》的报告,报告以中国导入金融ADR这一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的全新制度为切入点,针对我国在导入这一制度的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一系列新旧制度冲突的问题,对国外的相关经验和作法进行相应的借鉴。报告以英国和日本为主要的借鉴对象,主要围绕纠纷解决机构的设置场所、针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以及诉讼与调解的衔接三个问题进行这一制度的比较研究。其中,在谈及针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这一问题时,报告特别提及了金融ADR的强制管辖和强制拘束力制度在日本和英国所遇到的完全不同的反应,进而进一步探讨了我国在导入这一制度的过程中应该如何把握好倾斜保护的平衡问题。在点评阶段,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的犬饲重仁教授针对报告所提及的三个问题,介绍了金融ADR制度在日本的最新现状。同时,作为全程参与了将金融ADR制度导入日本的积极倡导者和主要推动者,犬饲教授还介绍了日本在借鉴英国的FOS制度的过程中花费了相当大的精力使得这一制度得以和日本的国情相适应,从而使其在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的过程中能够真正发挥实效。由此,犬饲教授也肯定了报告中所指出的在借鉴国外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考虑本国的国情和既有的制度,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比较法研究的意义。 我院201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胡悦同学作了题为《金融ADR的合宪性问题》的报告,胡悦同学首先回顾了传统ADR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所遭遇到的合宪性争议,指出在“接近正义”这一民事诉讼法改革思潮的影响之下,传统ADR制度逐渐获得了其在法理上的正当性。接下来,胡悦同学介绍道金融ADR作为一种新型的ADR制度,因其独有的强制管辖和强制拘束力制度有剥夺金融机构诉权之嫌,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合宪性质疑。接下来,胡悦同学从我国宪法文本出发探讨我国建立金融ADR的宪法容许性问题,以比例原则为分析手段对金融ADR中诉权限制的合理性进行了全方面的分析,并最终得出了金融ADR制度针对金融机构诉权的限制并没有明显违宪的事实存在,因而应该承认其在我国的宪法容许性。在点评阶段,犬饲教授对胡悦同学的报告表示非常惊喜,因为报告的核心部分所运用的比例原则与犬饲教授的近期研究主题正好不谋而合,犬饲教授也借此机会进一步介绍了比例原则的缘起和具体运用。接下来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的今关源成教授从宪法角度出发对报告进行了点评,教授指出在日本金融ADR的合宪性是一个相对比较新颖同时也是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并从日本宪法的文本和背后的法理出发,对诉权保护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阐述。 我院2011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刘磊同学做了题为《市场型间接金融:集合投资计划规制论》的金融法报告。在报告中,刘磊同学提出,市场型间接金融是由金融自由化相对迟缓的日本首次提出,是世界范围内金融法研究的重要成果,由于日本和中国具有相似的“大银行、小股票”的金融市场结构,日本市场型间接金融的理论创新,对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金融体制的创新具有借鉴意义。在此基础上,刘磊同学分析了日本学者对于市场型间接金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并对这一概念的周延性提出质疑,同时,结合西方国家金融学者对于金融中介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显示了间接金融对于活络金融市场的重要意义。报告第二部分分析了主要金融发达国家的市场型间接金融的规制路径,并以美国、英国和日本为代表总结了两种不同的规制模式。此外还提出了我国市场型间接金融规制的本土化路径,以集合投资计划的确立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的修改为主要切入点。早稻田大学若林泰伸副教授对文章的主要观点和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应和评述。若林副教授指出,集合投资计划是近年来日本国内金融法学界的研究热点,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对于中国具有参考意义。他说,集合投资计划在提出伊始,是作为规制较为高级的理财产品和投资行为的法律概念产生的,是正规金融体系的伴生物。伴随着日本金融业的发展,有学者提出集合投资计划应该摆脱正规金融的束缚,规制所有涵盖金融中介的资金筹集、投资行为,从而产生了关于集合投资计划功能的巨大分歧。在若林教授看来,集合投资计划能否规制正规金融体系外的投资行为值得研究,并对中国目前的集合投资计划现状和民间金融现状表现出极大兴趣。 我院2011级法学博士生胡润田,他做了题为“竞争法如何规制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报告,向与会老师、同学介绍了奇虎诉腾讯垄断案的基本情况及疑难问题,他结合中国竞争法律和互联网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章,主要论述了规制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涉及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等问题,他认为,奇虎诉腾讯垄断案的原告奇虎公司将因举证不足而败诉,但是该案对于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发展与反垄断执法意义重大,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应积极、主动行使《反垄断法》赋予的职权,维护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秩序。日本著名反垄断法专家、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土田和博教授和陈丹舟博士对胡润田同学的报告做了精彩的点评,土田教授指出,日本学者也很关注奇虎诉腾讯垄断案,互联网行业存在的“免费”现象并不妨碍构成一个交易领域,即不会影响相关市场的判定,他认为胡润田同学的报告很精彩也很有意义,并对报告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会后,胡润田同学与土田和博教授和陈丹舟博士等人进行了友好的交流,并进一步就反垄断执法有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最后,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任晓杰同学作了关于中国公司法的沿革与完善的报告。他首先对1993年中国颁行首部《公司法》与2005年修改《公司法》的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主要分析了健全股东权益保障与强化公司自治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步。他同时指出,法律所固有的滞后性使得处于市场经济核心位置的公司法制度必须更多的关注现实的需要。一方面要积极发展传统的公司法制度,在公司资本制度以及治理制度中做好文章,另一方面要积极面向师姐,增强公司在国际并购、海外上市中的竞争力,保证我国公司的发展动力、经济效益以及我国的经济安全。早稻田大学尾崎安央教授与李艳红博士对任晓杰同学的报告作了点评。尾崎教授充分肯定了作者对于中国公司法改革的研究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判断,认为论述准确、分析到位,并对报告中涉及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等范畴进行了点评。尾崎教授还说,日本公司法学界最新的研究动向是关于监督与执行的研究,目前有学者提出建立监督委员会,以实现对公司CEO和董事会决议的监督,但尾崎教授表达了对该制度前景的悲观看法。最后,尾崎教授教导大家学术研究要善于批判,比较法的研究更应该在仔细分析不同制度的运行背景差异性的基础上审慎为之,发人深省。 长达6个多小时的研讨会在大家的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与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课教务主任松泽伸教授对研讨会论点清晰、内容详实、论证充分的报告予以了高度评价,并对主题报告与点评的师生为此所做的精心准备表示肯定,并希望在今后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之间有更多师生层面的更加深入的交流,共同促进两校师生的学术成长与友好情谊。 在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精心准备的欢迎晚宴上,近江幸治院长、本间靖规教授、尾崎安央教授等共同举杯,祝福两院师生的友谊长存。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在感谢致辞中再次感谢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师生们的热情接待。他说,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引领亚洲法学教育的重要力量,两院的强强联合将极大的推动两国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的发展。他祝愿两院师生能在逐步深入的国际交流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席间,人民大学与早稻田大学的师生们热烈讨论、充分交流,大家纷纷合影拍照,记录下这难忘时刻,很多同学互留联系方式,为日后学业、工作、生活中的互相帮助、互通有无打下基础。 夜幕降临,大家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告别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短暂的交流,却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每个人心中从此刻画出一所日本知名法学院的丰满形象,每一次精彩的发言、每一次真诚的互动,每个人头脑中从此抹下中日法学领军院校的携手画面。 人大法学院日本游学考察团以一个浓墨重彩的开场,呼唤着一个属于中日法学教育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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