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13时30分,菲律宾丝绸之路国际商会代表团到访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接待并主持了此次来访。在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本次丝绸之路国际商会访问团的团长蔡聪妙大使介绍了与会团员并做了致谢词,他首先感谢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院对访问团的热情接待。本次菲律宾丝绸之路国际商会应国际商会邀请,于4月11日到14日到中国进行以“一带一路”投资贸易为主题的访问。在中国访问期间,他们受到了中共对外联络部部长宋涛、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的热情接见和宴请。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是本次访问行程的最后一站。作为五所大学的董事,蔡大使十分感谢中国孔子学院对菲律宾的中文教育做出的贡献,他希望代表团能在会谈中多向各位教授学习法律知识和先进经验,并热烈期盼人大亚太法学研究院能前往菲律宾访问,促进中菲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东教授对访问团的光临表示热烈欢迎。杨东教授指出:回首过去,在亚太地区,和东南亚国家的交流一直是人大亚太法学研究院的重点。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40周年,习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的发言更加坚定了我们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决心,我院希望能进一步增进和菲律宾的交流合作,此前我们已经与菲律宾大学法学院建立了友好合作的关系,今后有机会也将组织老师和同学前往菲律宾的政府、大学、商会等进行拜访。
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郭禾教授发言指出,当前是我国的经济发展重要转型阶段,我国曾经依靠的是消耗资源及能源的粗放式发展,但我们能源的利用率却极低,若是照着这种发展模式不改变,地球有限的资源是无法承受的,中国的经济也不可能持续下去,因此我们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正转向由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我国今后的发展更多的依靠创新而不是消耗资源,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就是对创新驱动的有力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孟雁北就中国的市场竞争的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做了发言。孟雁北教授表示,在中国的市场规制过程中,我们十分关注商业大环境的建设,即公平有序竞争秩序的维护。中国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开始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目标在于实现市场竞争的诚信和公平展开。2007年中国出台了国际化程度更高的《反垄断法》,并受到了国际社会、学界的广泛关注。中国的市场容量越来越大,加之中国经济、政治的特色,反垄断法与中国的有机结合可能会形成“第三法律”,形成除美国、欧盟外又一个独立的司法管辖。虽然我国的竞争法还依然在路上,但其进步速度很快、前瞻性很强,前景也十分广阔,人大法学院与日韩以及台湾地区的法律交流十分密切,鉴于我们与菲律宾的密切关系,期望今后也能与菲在竞争法领域分享成果,共同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副教授谈到,我国现在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指出要发展高质量的供给端,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完善我国的经济体系建设。此外,我国提出了对外国金融投资领域的开放政策,近期出台的文件对在中开设合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准入制度等都有了很大突破。而在一带一路的进程中,我们势必面临许多市场退出问题、跨境破产问题,目前中国在总体布局上正大力发挥破产制度的关键作用,例如建立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实现破产案件的公开,司法财产网络拍卖制度中实现竞拍人的国际化,中国危困企业投资联盟中外资的加入,都是中国在破产领域做出的卓越贡献。中国希望在“一带一路”的进程中,和各国一同建立全球企业破产规则,让破产制度发挥更广阔的作用。
会后,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与访问团并互赠礼物,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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