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学习生活,深度交流和对比了中日法律问题,还在我院学生的陪同下在律所实习和参观法院。此次交流活动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回忆,申请一桥大学交换学习以及双学位项目的同学在和佑依同学相处以后,对于海外交换学习有了更多期待。
室田佑依同学和亚太法学研究院15级李雪梅同学应我院校友王春明律师邀请,在兰台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短期实习和学习。实习期间,佑依同学和雪梅同学比较了中日两国公司法和民法的区别,做了简单的演讲,并和长期从事国际商事法务的律师们展开研究和讨论。
佑依同学比较了: 在公司法方面,中日两国的公司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在组织形式上,日本分为株式会社(股份公司)和持分公司,持分公司则根据出资人承担责任(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的不同,又分为合同公司、合资公司、合名公司;在治理结构上,在一定意义上,监事(会)也并非必设机构。在民法方面,佑依同学谈到了几点包括环境保护、胎儿权益、虚拟财产等,中国的法律让她感觉新奇和有所收获的方面。
随后的实习中,亚太法学研究院的同学们和交流生一起参观了法院。佑依同学表示,此次交流学习活动让她收获颇丰,希望未来有机会继续来和同学们交流,有机会来亚太法学研究院深造,带来更多一桥大学的交流生们。她同时也期待着我们的同学,去日本交流学习,在一桥大学再会。
(编辑/张毓婷 摄影/李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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